“脱贫攻坚对水电的扶贫方式还在探索,水电开发建设应该在脱贫攻坚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国家能源局近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相关部门正在水电开发中探索建立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等方式,以构筑水电开发利益共享的新局面。
2019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由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主办、华北电力大学承办的“水力发电与扶贫攻坚”科普论坛在京召开。论坛上,多位专家学者指出,水电梯级开发有利于消能减灾,可有效防止人民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在扶贫攻坚中有重要意义。
“西南河流的未来是阶梯化,应进行'串糖葫芦'式的梯级水电开发”
“高水能导致灾害,因此水电富矿区同时也是地质灾害频发区。”国家973地质减灾研究项目负责人、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王兆印教授在此次科普论坛上表示,我国高能量河流主要集中在青藏高原和云贵高原,这是青藏高原抬升后增加了河流比降造成的。而高能量河流冲刷河床下切,会直接引发两岸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山洪灾害。
灾害频发导致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因此,待开发水电分布与脱贫攻坚重点区域在行政区域和地域上重合度高并不是偶然。
对于冲刷下切,河流的自然反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堰塞坝。在反复的洪水作用下反复溃决,最后剩余坝体会形成尼克点(河流纵剖面上坡度的突变点),逐渐发育成阶梯—深潭消能结构。这一结构的消能率越高则坝体越稳定,而稳定的自然坝消能与高水能达到平衡后,可以有效控制地质灾害。
本质上,地质减灾的核心是消能,发育良好的天然阶梯深潭结构能够自然消能。“位于青藏高原东南部古乡沟上游的自然坝群就起到了稳定河段的作用,由于地质灾害的减少,乡镇和城市得到发育,多半个世纪以来这里没有新的灾害。而与之对应的是没有形成自然坝的下游河段,多年来仍然连续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和堰塞坝。”王兆印介绍。
自然坝和河床结构消能减灾机理,同样适用于人工结构,同样具备消能减灾的效果。2008年汶川地震时,汶川草坡河上游沙牌水电站库区因下切受到控制没有崩塌、滑坡,而下游河流下切发生多处崩 塌、滑坡。大坝在把水能转化为电力的同时,也减少了地质灾害。在王兆印多年的研究中,此类案例比比皆是。
“总的来说,我认为中国西南河流的未来就是阶梯化。”王兆印向记者表示,在不能自然形成江湖联通的前提下,应当进行“串糖葫芦”式的梯级水电开发,从而形成江库联通。“在西南严重下切的河流建造梯级坝群,将大部分水能转化为电能,既能减灾又改善生态。”
“不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就只能以地质灾害的形式消耗”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2018度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显示,2018年云南省8个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中,“怒江中上游贡山—福贡—泸水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澜沧江上游德钦—维西—兰坪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金沙江中上游香格里拉—宁蒗—永胜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等7个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均处在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
以“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贫中之贫”———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为例,自然坝群把600公里的怒江大峡谷30%的河段由冲刷下切变成淤积,但100多条支流仍然下切,崩塌、滑坡、泥石流经常发生。2011年,怒江支流东岳格特大泥石流堰塞怒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见,水能资源是造成地质灾害和阻碍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
“对于一些水能丰富的地区来说,不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就只能以地质灾害的形式消耗。”论坛当天,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 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在其题为《水电开发与扶贫攻坚》的专题报告中指出,山高水急造成地质灾害频发,形成极其不利于人类生存的恶劣自然环境。只有在干流地质稳定后,支流和整个地区的地质情况才能逐渐稳定,从而有利于实现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地区的整体脱贫。
事实上,水利水电行业在抢险救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科学院院士陈祖煜在论坛上介绍了2018年10月10日的金沙江白格堰塞湖风险处置与灾后重建的情况。
“在国家防总的指挥下,下游从梨园到金安桥、鲁地拉、观音岩等一系列水电站,放空水库用来蓄洪。如果没有这些水电站,洪水从丽江一直蔓延到大理,到底会增加多少损失?”据陈祖煜的估算,到2024年,叶巴滩水电站建设达到2889米正常蓄水位高程时,如果再出现一次白格堰塞湖这样的灾情,仅叶巴滩水电站就有足够库容蓄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