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与大事
1.《“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布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提出,要大规模开发并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培育新模式新业态。
《规划》明确,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规划》首次采取九部门联合印发形式,体现出可再生能源利用要实现“既大规模开发、也高水平消纳、更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必须倚赖于能源、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
2.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发布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锚定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实施方案》围绕新能源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在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合理空间需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完善财政金融政策七个方面完善政策措施,重点解决新能源“立”的问题,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的新能源发展基础。此外,《实施方案》还从利用好各类专项基金和创新丰富绿色金融方面,提出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举措。
3.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获得力推
2022年,我国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光基地建设,相关支持政策文件陆续印发。
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
5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加快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近期抓紧启动第二批项目,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水,按程序核准和开工建设基地项目、煤电项目和特高压输电通道。
此外,2022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根据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披露的数据,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9705万千瓦已全部开工,第二批、第三批基地项目陆续推进,2022年全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预计1.2亿千瓦以上。
4.分布式光伏开发提速,创新“光伏+”模式
2022年6月29日,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鼓励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升级和行业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
为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6月下发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同年9月14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全国共有676个整县(市、区),被列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目前,已有浙江、江苏、海南、山东、河北、江西等多地正式下发了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的相关政策。
据11月发布的《2022中国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白皮书》,在“双碳”目标引领下,2022年我国分布式光伏市场更加强劲发展。2022年1-9月,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35.3吉瓦,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长115%。从发展模式上来看,“整县推进”对2022年国内分布式光伏市场影响深远,促使更多的企业、资金进入分布式光伏领域。从市场主体上看,越来越多的央企、国企成立能源投资公司,利用已有资源、资金优势,大举进入全国分布式光伏市场。
5.海上风电平价时代全国首个核准项目并网发电
2022年10月29日,由山东能源集团投资开发建设的渤中海上风电A场址项目首批机组顺利实现并网,发出了海上风电平价时代全国首个核准项目第一度绿电,同时也是山东省平价海上风电首度绿电。
该项目位于距离山东省东营港20千米的渤海中部近海海域,总投资66.85亿元,装机容量501兆瓦,安装60台单机容量8.35兆瓦风电机组,每年可提供绿色电量16.98亿千瓦时,等效节约标准煤51.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5.77万吨。
12月30日,随着渤中B场址最后一台风电机组并网发电,渤中A、B两个场址900兆瓦海上风电场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成为我国“十四五”重点建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最大规模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渤中A、B两个场址项目海上风电创造了在同一年度规划、核准、开工、全容量并网发电,在国内尚属首次,创出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史上又一纪录。
6.大型水电站机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22年,我国两河口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苏洼龙水电站均全面投产发电。
3月18日,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最后一台机组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入商业运行。至此,两河口水电站6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年发电量110亿千瓦时。这是我国第一高土石坝水电站,也是我国海拔最高的百万千瓦级水电站。
11月30日,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最后一台机组于正式投产发电,至此,苏洼龙水电站4台机组共120万千瓦全部投产,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取得重大标志性进展。苏洼龙水电站年均发电量约55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8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30万吨。
12月20日,装机规模全球第二大的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最后一台机组顺利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产发电。至此,白鹤滩水电站16台百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全部投产发电,标志着我国在长江之上全面建成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白鹤滩水电站是实施“西电东送”的国家重大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1600万千瓦,仅次于三峡工程,全面建成投产后,年均发电量624.43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消耗约1968万吨,相当于少建近7座年产400万吨的大型煤矿,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160万吨。
7.全球最大水光互补电站开工建设
2022年7月8日,全球最大的水光互补电站—雅砻江柯拉光伏电站正式开工建设,这也是全球“水光互补”项目规模首次被提升到百万千瓦级,成为世界清洁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集中开发的新样板。电站装机规模100万千瓦,总投资53亿元,光伏组件达200多万块。柯拉光伏电站通过一条500千伏输电线路,接入2022年3月全部并网发电的两河口水电站,实现水光互补。据介绍,2023年电站全部投产发电后,每年可提供20亿千瓦时的清洁电能,相当于节约标准煤超60万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160万吨。对实现“双碳”目标,助力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8.核电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022年,我国核电建设屡传捷报。3月25日,中核集团福清核电6号机组正式具备商运条件,至此,中核集团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全面建成投运。同时,中核集团积极推动海外华龙一号项目落地。当地时间4月18日,华龙一号全球第四台、海外第二台机组—巴基斯坦卡拉奇K3机组通过临时验收。华龙一号海外首个工程两台机组在巴基斯坦全面建成投产。
6月23日,辽宁红沿河核电站一期和二期工程共6台机组全面投产。辽宁红沿河核电站于2007年8月开工建设,总装机容量超过671万千瓦,是东北地区首座核电站,也是我国目前在运装机容量最大的核电站。
12月9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华能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1、2号反应堆达到初始满功率,实现了“两堆带一机”模式下的稳定运行。该工程是全球首座球床模块式高温气冷堆,也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四代核电项目。
9.核电审批重启后迎首个核准高峰年
2022年以来,我国已经核准多个核电项目。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了浙江三门二期、山东海阳二期、陆丰三个核电项目,共6台核电机组;9月,福建漳州二期、广东廉江一期两个核电项目,共4台核电机组获得核准。全年全国核准开工核电机组10台,核准节奏有所加快,释放了我国核电产业有望加速发展的积极信号。
此前,我国核准核电数目最多的一年是2008年,共涉及14台核电机组。但自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安全高效发展成为我国核电领域发展的关键词。兼具稳定性和清洁性的核电,已然成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中的重要角色。《“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建设,保持平稳建设节奏,合理布局新增沿海核电项目。到2025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业内预计,2025年核电装机容量将有望带动超3000亿元的市场空间。
10.开展新能源领域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
2022年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领域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项目工作的通知》,旨在发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的各自优势,鼓励以合作新设市场主体等增量混合所有制方式推进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项目。重点推进项目选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重点推荐地方国企和民企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增量混改项目;二是有关中央发电企业重点推荐集团下属企业与民企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增量混改项目,并与地方政府做好沟通;三是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可在新能源接网消纳等领域,推荐与民企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增量混改项目。
《通知》在一定程度上,为新能源企业下一步的混改提供了一个方向,可以使得新能源产业发展参与主体的数量大大增加。事实上,2022年以来,大部分的央企国企正全面发动各级省分公司、二级公司参与新能源的开发建设。在此前广西公布的2021年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名单中,仅国家电投就有包括国家电投贵州金元、国家电投海南新能源、国家电投江西中业兴达以及五凌电力、中电国际等多家二级公司参与其中。
二、问题与展望
1.清洁能源发展任重道远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呈现新特征:一是大规模发展,在跨越式发展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提高发电装机占比;二是高比例发展,由能源电力消费增量补充转为增量主体,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占比快速提升;三是市场化发展,由补贴支撑发展转为平价低价发展,由政策驱动发展转为市场驱动发展;四是高质量发展,既大规模开发,也高水平消纳,更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
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一步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主流方向,发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主导作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主力支撑。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发展离不开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任务艰巨,对资源详查、用地用海、气象服务、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亟待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的土地、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2.可再生能源欠补问题有望迎来“活水”
我国风电、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自2021年起,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自2022年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国家不再补贴,风电光伏国家补贴总需求基本收口。随着时间日积月累,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不断扩大,补贴发放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陈年顽疾。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粗略测算,综合各项因素,截至2021年底,拖欠补贴累计约4000亿元。2022年以来,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屡次出现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文件中,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有望迎来解决转机。
7月公布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预算第一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的公告》显示,财政部共预计拨付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约339亿元。其中,风力发电约105亿元、太阳能发电约260亿元、生物质能发电约33.5亿元。8月,电网公司牵头设立两大结算公司,以期解开补贴拖欠的“死结”。
随着补贴下发,可再生能源欠补迎来“活水”,相关“风光”公司应收账款压力将缓解。未来,随着补贴资金缺口问题逐步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经营状况将得到改善,现金流压力得到缓解,企业长线投资的能力增强,行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3.分布式光伏发展前景广阔,但仍需破解阶段性难题
“十四五”期间,“整县推进”和“大基地”将很大程度决定光伏开发规模与竞争格局,无数企业将围绕这两大关键词展开激烈竞逐。“双碳”背景下,光伏发展前景广阔。
2021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文件,正式启动分布式整县推进工作;同年9月14日,国家能源局正式确定676个整县推进的试点名单。一年有余,“整县分布式”的资源争夺日趋白热化。整县推进政策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大政方针紧密关联。央企、国企、民企等各路企业的竞争与合作仍在继续。但是,整县推进带来分布式的整体爆发,并不仅仅是前景光明,在产业各方大力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进入快车道的同时,产业仍面临诸多的困难、挑战甚至隐患。如何平衡政府统筹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博弈仍是难题,政府、用户、投资商、安装商、设备商、运维商、融资商以及数百万从业者的权益平衡,依然是政策落地的最大难点。为此,国家能源局提出五不原则: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随着相关完善政策的落实及监管措施落地,分布式光伏有望破解阶段性难题,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